

交通信號燈包括機動車信號燈、非機動車信號燈、人行橫道信號燈、車道信號燈、方向指示信號燈、閃光警告信號燈、道路與鐵路平面交叉道口信號燈。
下面簡單介紹幾種常見的交通標志:
1、交通燈:
交通信號燈是一種在特定時間交替變化的淺色信號。它主要由紅光、綠光和黃光組成。紅燈表示禁止通行,綠燈表示允許,黃燈表示警告。交通控制設施主要用于給車輛駕駛員和行人分配通行權,控制他們的停車和轉彎,能夠起到提供有序交通、有效加強道路交通管理、減少交通事故、提高道路使用效率和改善交通狀況的作用。
2.交通標志:
使用文字或符號傳達引導、限制、警告或指示信息的交通標志、道路設施。安全、醒目、清晰、明亮的交通標志是交通標志中普遍采用的實施交通管理、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重要措施。交通標志可以節(jié)約能源,減少污染物。預測路況,減少交通事故;減少交通事故,幫助調節(jié)交通流量,分流交通,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等。
交通標志是一種交通安全設施,由各種道路標志、箭頭、字符、立面標志、凸起的道路標志和道路邊界劃定器組成。它可以和道路交通標志一起使用,也可以單獨使用。交通標志的功能是控制和引導交通,例如,實施交通分離、渠化和交叉路口交通,發(fā)布交通控制指令,預測路況,執(zhí)法等。
3、交警指揮手勢:
交警指揮是一種特殊的交通信號,也是一種動態(tài)靈活的交通誘導方法。它可以根據(jù)道路交通的實際情況靈活地引導和指引交通,例如在道路上進行群眾活動時,國家領導人的車輛在道路上通行時,特別是在交通燈短時間內不能正常使用時,以確保道路交通的安全和暢通。